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计划范文5篇,欢迎阅读参考!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一

  为进一步提升我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总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经验,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我县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我们要:

  一、 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进一步认识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一支热衷于社区矫正工作、数量充足、作用发挥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加强能力建设,着重提高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考核成绩和组织协调能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及各部委下发文件,进一步夯实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的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水平。推动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抓好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吸收热心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年终对志愿者进行奖惩考核,通报表扬,充分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

  1、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积极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网络管理和考核制度,探索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加大对社区矫正的社会宣传。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和积极的报道,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为社区矫正立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着力增强管控能力,完善监督管理体制。不定期对我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排查走访。制定重点对象,防止托管、漏管,做到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

  对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督措施的矫正对象,不予批假外出,其他需要外出矫正对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公安、司法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对准假外出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定位跟踪范围和跟踪密度,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离“视线”。

  对未经批假外出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同时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对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办法规定,实施矫正对象的加、扣分,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正常的奖惩机制。收集矫正对象的正反面典型,严格落实奖惩分明,启动减刑、收监程序,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3、强化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矫正教育是以思想教育为中心的综合性教育,其核心目标是犯罪思想和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转化。

  转化罪犯思想、矫正犯罪恶习、提高道德水平、造就合法公民是我国社区矫正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教育的指导思想。在教育过程中要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分类教育、以理服人、因人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社区矫正教育工作队伍主要有专业矫正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共同组成。

  大部分依靠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工作,我们要发动社区居民成为支持者和参与者。在实际运作中,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的结对帮教工作要坚持针对性和就近两大原则。社区矫正教育的过程一般分为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教育三个阶段。入矫教育是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后接受教育的第一课,也是社区矫正机构依法矫正社区服刑人员成为守法公民的第一道工序。入矫教育一般采用两结合的方法,即:集中教育和个别谈话相结合、座谈讨论和个人反省相结合。

  社区矫正教育之难,在于它对知识的多面性、综合性、复杂性。与监禁矫正教育相比,思想政治教育依然是社区矫正教育的核心内容,但文化知识教育不再是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任务。

  三、不断积累完善社区矫正工作

  定期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借鉴学习各地工作机制,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及时分析工作中的漏洞、错误。把握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妥性,全面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二

  20xx年,白沙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以实现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总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经验,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 完善队伍建设,提升监督、管理、帮教水平。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街道、社区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和完善“街道-社区”两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根据矫正对象分类分级管理的需要,完善矫正对象“4+1”帮教监管机制,确保每个矫正对象都有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民警、志愿者、监管人组成的帮教小组。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指导和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水平。对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重新审核登记,吸收热心社会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并通过“以奖代补”和年终考核等形式对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街道矫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矫正办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街道矫正办在每月及重大节日和社区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对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督措施的矫正对象,不予批假外出,其他需要外出矫正对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公安、司法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对准假外出人员通过信息化系统确定定位跟踪范围和跟踪密度,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离“视线”。对未经批假外出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同时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

  4.进一步完善档案台账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各项台账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将矫正对象每月学习情况、请销假事项等输入矫正监管系统,并实时更新。

  三、加强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1.强化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将暴力犯罪、盗窃、抢劫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请假外出对象及不服从日常矫正管理制度的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对重点对象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由社区民警、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分类挂钩,加强部门、人员配合联动,掌握此类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再犯新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2.强化特殊时期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结合两会期间、国庆等敏感时段的安保工作,构筑社区矫正“管控护城”防线。采取“分阶段滚动排查,组织季(月)联查,落实周(日)巡查”的方法,对辖区内的矫正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做到“四个一”,即:走访社区了解情况一次、上门家访一次、见面谈话一次、心理疏导一次,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家庭情况、现实表现,做好超前防范。

  3.强化矫正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对象计分考核办法规定,实施矫正对象的加、扣分,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并将加、扣分情况与奖惩结合起来,形成正常的奖惩机制。收集矫正对象的正反面典型,严格落实奖惩分明,启动减刑、收监程序,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三

  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六合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机制、落实人员、提高认识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要求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镇司法所矫正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二是充分利用一切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代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夯实基层基础

  及时与区司法所沟通,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进行商定,并按要求予以上墙,做到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社区级社矫基础台帐备录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将矫正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表现详细记录,做到工作台帐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抓好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记录,规范存档,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此外,适时根据区司法所的要求,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

  四、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理顺衔接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沟通协作,在材料移交,初次谈话中,明确相关事项,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网络

  根据街道实际,确保一名干部衔接一名社矫对象,相应成立一个社矫监督考察小组。加强志愿者制度的建设,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

  六、开展各种的形式的教育活动

  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四

  根据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工作目标

  1、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2、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3、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四、工作措施

  1、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矫正对象每月一次面对面谈话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公益劳动,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另外,特别是对于个别不服从管教的,依法予以严惩。

  2、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办公室会议制度,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在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3、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从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入手,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服法。

  4、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5、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社区矫正报到制度,矫正对象在收到生效法律文书7日内到司法所报到,办理各项矫正手续,填写《社区矫正保证书》。二是工作例会制度,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对象思想动态,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三是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要求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四是考核奖惩制度,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公益劳动表现和遵章守纪情况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五是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司法所建立规范的矫正工作档案,对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社区矫正的有关资料进行统一保管,严格按照一人一档,单独立卷。

  6、根据各个对象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健全个人档案,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社区矫正档案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7、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

  8、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9、坚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安排专人负责系统操作维护,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运作、安全稳定,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办事效率和科技含量,强化对重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强化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

  10、按市司法局要求配备社区矫正志愿者,使社区矫正工作向专业化迈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11、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工作目标考核,督促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五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为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特色特制定2015年乌东路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建设“和谐乌东”、“法治乌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社区进行矫正人员,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不失控、不漏管,力争无一人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逐步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橱窗、会议、活动等形式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未经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不得向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和文章。

  2、建立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主要由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大专院校的教师、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组成。

  3、把好入矫、解矫程序。入矫解矫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参加人员、统一地点、统一横幅内容、统一程序。入矫按“填、宣、谈、讲、签、发”程序进行解矫按“评、讲、谈、签、列”程序进行。

  4、认真开展矫正日常工作。日常矫正工作主要由工作者和志愿者承担。司法所对各社区开展日常矫正工作进行指导。

  司法所负责每个月与矫正对象谈话一次,每星期记录一次矫正对象电话通话内容。适时安排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不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

  各社区矫正工作站、志愿者主要负责与监督人保持经常联系,清楚矫正对象的工作、活动情况,安排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督促矫正定期向司法所电话汇报和送交思想汇报。

  5、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积极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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